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16浏览次数:11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强化对本专科生学业的过程管理,深化对学生学业的指导,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的沟通合作,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和留级警示四个等级(见下表)。

预警级别

出现情况

黄色预警

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4学分

橙色预警

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8学分

红色预警

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12学分

留级警示

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20学分

:1.必修课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2.预警等级根据每学期开学后的补考成绩情况确定。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每学期开展一次,留级警示每学年开展一次。

3.学生第二次出现留级警示未获跟班试读的,应予以留级。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组成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检查督促。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确定名单

每学期开学四周内,教务处将学生学业情况发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由学院教务秘书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核对,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并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下达通知

班主任通知预警学生,告知其预警等级,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督促,要求预警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参加课程辅导。

(三)警示谈话

黄色预警学生,班主任要与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沟通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填写《学生谈话记录》(附件1)。

(四)联系家长

橙色预警学生,班主任除警示谈话外,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以电话等形式联系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记录联系情况,填写《家长谈话记录》(附件2)。对家长的反馈意见,各院要及时整理汇总。

(五)寄发通知

红色预警学生,班主任除警示谈话和联系家长外,还应向学生家长寄发《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红色预警通知书》(附件4),通知书回执须及时收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至少保证每学期次以上主动与家长以电话等形式联系,交流学生近况。谈话记录及时整理,填写《家长谈话记录》。对于红色预警以上学生,各学院需配备专任教师担任学生学业导师,进行专业学习交流与指导,帮助制定学习计划,至少每学期二次以上主动与学生面谈,填写学业预警学生学习计划表》(附件3)

(六)警示面谈

留级警示学生,除班主任与学生警示谈话、联系家长和寄发《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留级警示通知书》(附件5)外,学业预警工作小组须选派至少两名代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联系家长来校就留级警示学生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谈话记录及时整理,填写《家长谈话记录》。若家长无法来校,请家长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同时班主任至少每学期三次以上主动与家长以电话等形式联系,交流学生近况。

(七)建立档案

各学院应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每学期末整理归档。学业预警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学生学习计划书,学生谈话记录,家长谈话记录,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等相关材料。各学院每学期末应及时总结学业预警执行情况,分析工作的效果、经验与不足,提出下一阶段改进意见,并形成学期工作小结,一并整理归档

第六条  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七条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定期对各学院的学业预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动态管理做好督促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19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