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食药院护发〔2020〕4号 护理实训中心安全检查制度

作者:发布时间:2020-07-20浏览次数:35

1.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实行实训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验管理人员作为安全管理员,对所分管的实验实训室、办公室等场所安全负责。

2.实验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维护仪器设备,保证其在正常状态下运行,对危险品必须有专用防护装置保管。离开实验实训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确保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3. 实验管理人员不得将大门、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

4.安全管理员必须每周查看实验实训室2次以上,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实训中心主任要经常检查所属各实验实训室的防火、防水、防腐蚀等情况,做到定期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

6.节假日期间,实训中心主任、安全管理员对各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节假日实验实训室安全。

7.学院每月至少检查1次所有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情况,每学期放假前对各实验实训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督促实验管理人员封闭各实验实训室,以确保假期实验实训室的安全。

  8.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必须层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责任人均应切实履行检查职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被盗等案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对知情不报,玩忽职守者,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