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创新工作室形成的各种创新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进行指导。
3.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4.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5.按规定向学校档案室移交应档案。
二、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1.收集归档范围
工作室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包括工作室的管理制度、年度培养计划和总结、课题研究成果、专利成果等)各项创新材料,或者工作室获得的创新成果奖励都属收集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和方法
每学期收集一次档案,每个成员认真填报、提交归档成果,以此作为个人成长和工作室发展过程的见证材料,同时也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3.归档要求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档案管理人员收齐。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稿原件,不得用复制件;创新成果用复印件。
三、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1.工作室成员借阅工作室档案,必须提交申请由工作室带头人签署同意意见,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2.其他部门人员借阅本工作室档案,需经工作室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完成,且不划痕、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工作室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南丁格尔创新工作室
2023.4.18